普利特: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不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
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一、特别提示
1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、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;
2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;
3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,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。
二、会议召开情况
1、会议召开时间:
现场会议时间:2015年8月5日(星期三)下午13:30
网络投票时间:2015年8月4日——2015年8月5日
其中,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15年8月5日上午9:30-11:
30,下午13:00-15:00;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15年8月4日15:
00至2015年8月5日15:00期间的任意时间。
2、现场会议召开地点:公司一楼会议室 (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)。
3、会议召集:公司董事会。
4、会议召开方式: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。
5、会议主持人:董事长周文先生。
6、会议的召集、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
三、会议出席情况
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名,所持股份177,285,841股,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
65.6614%。其中:
1、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名,所持股份162,393,234股,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
60.1456%。
2、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11名,所持股份14,892,607股,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.5158%。
3、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(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:1、上市公司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
理人员;2、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%以上股份的股东。)共17名,所持股份29,449,104股,占上
市公司总股份的10.9071%
4、公司董事、监事、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;副总经理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
议;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,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。
四、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
1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》;
总表决结果:同意股数177,252,075股,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9810%;反对股数33,766
股,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190%;弃权股数0股,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0%。
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:同意股数29,415,338股,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
99.8853%;反对股数33,766股,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.1147%;弃权股数0股,
www.evergreens-hotel.com
- 上一篇:中档细分市场本次会议升级样板房设计
- 下一篇:没有资料